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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04年2月26日在奇摩開闢「台灣未來的藍圖..政治的另一種選擇」家族以來,我們已經創造了另一種希望與可能,也創造了台灣的另一個機會。這樣的思考,我們期望能進一步擴大,並且能影響更多的人,替台灣帶來正面的發展!
我對於這個園地的經營,能夠做到藍綠一家理性的討論一些事情,感到十分的光榮,也十分引以自豪。雖然我們有時候來是免不了還是會用原本直線的思考模式,來看待其他不同意見朋友的意見,而偶有爭議,但是大體上,大家還是能用最趨近理性的態度來做一些對話。

不過,我想大家最困擾的應該還是如何把個人的生涯和公共領域的問題做一個較為密切的結合,甚至是對於公眾領域的思考能做一個更有效的溝通。通常我們會對政治人物提出一些呼籲,或者也會希望能發起一些運動來創造一股勢力。

但是我個人認為,我們卻是要先改變一些想法與態度,因為一些不是很恰當的思考模式,往往會讓我們的行動失去焦點,甚至最後事與願違,反而變成我們不想要的結果(有人稱為質變,我個人卻認為這是目標一開始就設定錯誤,必然的結果。)

例如很多人對於制度改良的芻議,雖然防弊可佳,但是卻不一定符合政治穩定的基本要求,甚至往往都是為某些政黨量身訂做的制度模式。

當然體制設計十分複雜,不可能只花一篇文章討論就建立成功,需要更多的討論來思考。但是用目前防弊的角度來思考制度,而沒有討論這項制度設計原本的功能性,最終會變成較為奇怪的發展。過去幾次修憲就是這樣的思考,在體制配套的思考上幾乎闕無想法,所以才會造成了憲政上的混亂。

其次,我們動輒想要公權力介入所有的生活層面,往往反而使得民主社會的真正社會規範蕩然無存。剛好今天中時社論有一篇文章,可以闡述這樣的想法,我就把它轉貼上來,也供大家一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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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3  中國時報
缺半的公民社會
朱偉誠


前些時日有一則新聞是,台灣的衛星有線電視執照今年面臨六年一次的換照審查,所以幾個歷來關切媒體發展的民間團體發起「媒體減半」運動,聯手向新聞局施壓,要求從嚴審查,甚至應該「撤除劣質新聞執照頻道」,以整頓台灣為人詬病已久的媒體亂象。

我想許多對於台灣(新聞)媒體種種乖謬現象深惡痛絕的人,大概都會非常支持這樣的要求,想直接訴諸政府「公」權力來進行媒體改革。但我縱使對於媒體亂象深有同感,聽到這個消息卻深以為憂,因為這正充分反映了台灣現有公民社會一個重大的缺憾,以致我們看似擁有多元平衡的民主制度,卻仍飽受政治力過度凌駕社會力所造成的種種問題。本來台灣社會縱使政黨輪替再輪替,理應各個領域都有其專業自主性,而不致因為政治動盪而跟著變換不安(至少不該是豬羊變色般的驟變),但實際情形卻並非如此,政治的影響力依然無所不在(連SOGO的經營權都無法倖免即可見一斑),所以整個社會也就只能緊盯著政治不放,每天都想著下一次的選舉。


這固然是由於民進黨繼承自國民黨威權體制的國家機器,其實並未經過真正釋出權力的制度改革,但另一個重要的因素,則是代表民間力量的諸多社會團體,往往在未能先確立這個政府的「公共性」之前,就急著想要透過它來達到改革的目標。譬如核四爭議時,民間反核團體因為自認可以直接影響政府決策,就不主張以公投為解決朝野重大爭議的程序,即是一例。而此番民間媒體監督團體直接寄希望於新聞局,卻完全不提政府行政單位根本不適宜主管新聞媒體的基本合法性爭議(理應盡速成立較能公共運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是同樣的問題。

一個不知道已經有多少隻手伸進媒體的政府,一方面以「黨政軍」退出媒體為名,緩發中廣數位廣播籌設許可,卻多張核發給與自己政治立場相同的媒體,這樣的行政權力難道不是應該優先被繳械革除的對象嗎?哪能再賦予它這樣具生殺大權的尚方寶劍?焉知它不會再一次假改革媒體亂象之名,行逼迫媒體政治就範(或利益交換)之實?前此軟性的金錢誘因已經可以達到以宣傳假冒新聞的「置入形行銷」了,現在在撤銷執照的威脅之下,還有什麼是達不到的呢?不夠公共化又素行不良的政府,根本就不該擁有這樣的權力。

所以追根究柢,是台灣代表社會力的民間團體往往忽略了「公民社會」與政府的基本對立面,因為最常侵犯民間自主運作的,正是那必然為特定利益及立場服務的政治力的介入。然而我們卻多半只見到民間團體要求政府介入以達到管制目的,卻對政府大剌剌侵害人民權利時毫不在意。譬如有民間團體積極要求政府保護兒童青少年不受「汙染」,卻縱容警檢濫用兒少法釣魚辦案乃至羅織設計人民入罪等嚴重侵犯公民權的作為,甚至假圖書分級的名義進行實質的圖書檢查(又是新聞局!)。

這樣偏廢的結果,必然是公民社會的殘缺不全,以及政治力的陰魂不散,至於若干披著民間社團的外衣,實則作為執政黨外圍分進合擊的組織,以威權時代的伎倆假冒民意與當局一搭一唱,那就更等而下之不堪論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07130034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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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期望另一個在野黨,或者我們成立的新政黨,也是用這樣公權力炮製民意的方式來掃蕩所有的意見,歸於一統的思考,必然也是另一種循環,必然也會變成未來在野人士的攻訐所在。

這樣的心態不革除,我們就不能建立完整的公民社會,再多的表決與選舉過程,永遠不會為我們帶來堅實的民主基礎。

所以我一直強調成立新政黨的行動,是最終水道渠成的結果,而不是一開始努力的目標,就是這個道理。

接下來,我會陸陸續續談個人與公眾領域的密切互動的方向,讓各位朋友知道,我門這樣堅持的改變,絕不會是空談與夢想,而是真正落實個人改變,量化改變社會,甚至政治的模式。

風輕水清,天下平.....................藍鯨
台灣應該有另一個選擇
http://tw.club.yahoo.com/clubs/another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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