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反對陳總統離職的原因,大部分都會提到政局安定的問題。就讓我聯想起來2000年陳總統當選的那一刻,正是現在屢屢上街頭的這群民眾也高呼著,從此政局即將不安定,可是事實上,在陳總統任期的前四年,雖然朝野迭有衝突,但政局都在陳總統穩穩的控制之下,也因此才會出現這些奇怪的弊案。

最近百萬倒扁的活動看來會水到渠成了,許多認為應該要有「行動」的朋友,應該會很滿意這樣的結果。雖然我對結果有些許不同的意見,但是對於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抵抗權,我是絲毫不會有任何意見的。

李家同教授最近發表了他反對人民上街頭的意見,我就頗不以為然,憲法是保護人民不受國家(政府)侵害的,不是保護政局穩定的。

我們回顧美國六0年代,反越戰時期,每天露宿白宮前面廣場,焚燒國旗,看來動盪不安,但是這就益發顯示出憲法保障人民的意涵,美國也因此更接確立人民的權力地位是凌駕於政府之上的。

我當然不贊成革命說,但是示威遊行是民主政治當中,人民最後抵抗的手段,如果連這樣的手段都要加以限制或反對,那麼我們就不知道如何才能顯現憲法與人民的力量。

雖然有集會遊行法,但是仍不應該凌駕在憲法之上。

當然對於執法者來說,惡法亦法,他們還是必須執法,示威者就是為了突顯惡法的荒謬性,所以才示威抗議不是嗎?

馬英九先生剛好有這個機會展現這樣的衝突性,我的看法就是馬市長請假,請副市長執法,自己則以反對黨主席的身分,帶領群眾抗議,甚至遭到驅離與逮捕,這樣才能突顯民主政治的價值,而非流於密室政治,與示威領袖達成某種協議,並扭曲執法的標準。

我從過去到現在都一直強調,民主政治是示範政治,如果又是說一套作一套,這樣很難讓人期待。

所以我必須告訴李教授,你的主張和憲法的存在是相矛盾的,你要煩惱的應該和我們一樣,是這場風暴過去後,我們是否能樹立真正的憲政精神,並且建立真正的公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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