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說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孫運璿後來引申說,要把事做好,不是只想著要做大事。

在我看來,兩個人都對,兩個人也沒有把事情講的很清楚,原因就是這是關係到一個人的選擇,怎麼可能用一兩句的口號就說清楚。

孫中山曾經還說過:「聰明才智過人者要服千萬人之務,」而這就是做大事!他又說:「聰明才智不如人者要服自己一人之務,」這就是做好事。但是鰥寡孤獨殘疾者呢?他就補充在民生主義中,這是政府與社會制度的問題。

撇開講這麼遠,我們端就一個人如何做好事來看,就有不同的發展。聯合報最近報導了兩個人,一個是得到政府表揚的天主教德蘭啟智中心主任楊美華,她用十年時間敎會一個遲緩兒學會發音,學會用吸管喝水,而這個男孩已經唸啟智國中班。

另一個人是出版暢銷書「世界是平的」的一人出版社雅言文化負責人顏擇雅,她出版的「優秀是敎出來的」、「中國即將崩潰」都是炙手可熱的暢銷書籍。她以廣博而善變的興趣與敏銳觸角去發掘這些書籍,搶過知名的出版社獲得這些版權。她,立志扮演一個「公共角色」的出版人,而書就是她揮舞的熱情寶劍。

一個花了十年敎好一個遲緩兒,一個只出版十本書卻震撼整個社會的思想。哪個比較偉大?哪個才是大事?

在你我的心中價值天平裡,我們可能有所取捨,但是對她們各自來說,這都是立志做大事,做好事,同樣地,對社會來說,她們也相同重要,缺一不可。

要驚天動地、石破天驚之前,我想,先要在內心當中找到你能執著的「事」,恐怕才是兩位孫先生真正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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