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認為自己還是年輕小夥子,總是在事業上全力以赴不停衝刺,這次大病一場,尤其在街上瀕臨休克邊緣,才讓我體認到自己已經不再年輕的事實。

那天,我走到客戶樓下,剛好剛過中午時分,雖然是火車站前,路上行人仍然不多,由於時間還有半小時,我想先逛逛客戶樓下的電腦廣場,沒想到還沒踏下樓的階梯,我突然覺得全身發熱,有點暈眩,開始全身發癢,因為前天吃蚵仔麵線之後也莫名的發生這樣的過敏狀況,所以我知道這是過敏的前兆,只是幾分鐘之後,發生完全不同的景象,前天我大概半小時之後才冒出疹子,這次不到5分鐘大粒的疹子就已經佈滿全身。

那時我想先到客戶那,根據上次經驗,大概2小時就會退去,所以如果客戶那結束,我還沒好,在去診所看診。

沒想到病魔沒有讓我有絲毫片刻的緩衝,不到10秒,我警覺到我突然開始失去控制顏面神經的功能,因為眼皮和嘴巴都因為疹子的腫大而無法張開,接下來我突然覺得兩腿無力,必須靠著雨傘支撐才不致摔倒。「我沒辦法去客戶那裡的,我必須馬上去醫院,只有仁愛醫院有病例…」我腦袋飛快的轉著,千分之一秒我就開始舉步維艱的向馬路邊移動,勉強用手指撐開眼皮,我看到路邊停著一輛黃色的車子,我就拍他的後門,司機開了門讓我上車,我猜應該被我矇對是一輛計程車。

上了車,我勉強說出仁愛醫院急診室,之後我只依稀記得我拿出皮包給司機付錢,他扶我下車,急診室裡已經推給我一張床,之後就失去記憶了。

再醒來已經是我太太在身邊的時候,那時我大概已經昏睡3個多小時了。

據醫生說,當時我的高血壓降到70-80,已經瀕臨休克邊緣。

至於怎麼發生,目前還在醫院檢查中,但是我已經知道我不能像過去一樣把自己變成拼命三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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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