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陳前總統的新聞吵的沸沸揚揚,不少對他反感的朋友又開始不安起來,很擔心他又能平安無事。當然,另一方的朋友則是擔憂阿扁的狀況會拖垮整個台灣的未來,如果切割,可能一切覆歿,如果硬挺到底,又不知道後面還有什麼未爆彈。當然雙方更極端的思考就不是我的交友圈所能涉及的。對於這兩方稍能理性探討的朋友我各有一些建議供他們參考。這篇就是我給對陳前總統反感的朋友的思考。

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是人之常情,但是政治很難用這樣的方式來看,我認為建立典範才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事情。商業週刊最近兩篇文章所舉的例子讓我自嘆弗如,但是卻是最好的說法。第一是金惟純先生所說:「台灣沒本事辦奧運,大陸也沒本事辦前領導人家族洗錢案…」,辦奧運有國際因素和經濟狀況,是外在環境和內部條件交互的影響,原因不是完全操之在我;但是敢辦前總統,完全卻是我們的民主驕傲。有沒有罪,那是個人感情面,和民主成就已然無涉。就好比當年尼克森也沒有入獄服刑,也無損美國民主制度的存在,因為程序已經證明了民主制度的優越性。

所以台灣能把這樣的事情搬上司法的舞台,已經完成了民主制度的第一步,接下來我們要進行的是民主的第二步,讓理性和權力分立真正確立,這才是民主制度的精隨,流於包公鍘了陳世美傳統封建戲碼,還是無助於民主制度的鞏固。

所以捕風捉影,萬惡齊發,把什麼都賴到扁家身上,不會加速他們的定罪,只是干擾辦案,重要的是加深自己的焦慮。尤其面對陳前總統這位精通操弄議題的宣傳家和法律人,亂棒一陣亂打,只會讓他有機會成為喊冤的受害人,製造新的社會對立氣氛,模糊了審判的焦點。

公孫策先生在商業周刊上舉了一個歷史上的例子來說明這樣的情況:春秋時代,管仲率領聯軍問罪於楚國,楚成王派了鄭重向聯軍喊話:「我們雙方風馬牛不相及,何故來這裡興兵呢?」管仲駁斥鄭重:「周朝建立的時候,周召康公授權我齊國開組姜太公征伐之權,東到東海,西到黃河,北到山東,南到河南,所以我有罰罪之權,你們楚國多年不進貢周天子,我代表周王來問罪;還有當年周昭王在漢水溺死,我也要追查。」鄭重回說:「忘了進貢,就補貢就是了,但昭王的事,你們只能去問漢水了。」兩邊交戰,聯軍沒有討到便宜。

後來「東萊博議」評論這件事:「甚小人之惡者,寬小人之惡者也;多小人之罪者,薄小人之罪者也。」意思就是說:急切想要懲治小人的罪惡,羅致了太多的罪狀,原本小人已經坐困愁城,無計可施,卻因為找到有不是「我的」罪狀,就大聲喊冤,所一切都是「羅織」罪名,結果適得其反,反而讓小人脫困。這好比過去警察經常把一些案子賴到死刑犯身上,希望提高破案率,沒想到卻被死刑犯喊冤,連原本死刑的罪行也說是刑求,最後讓死刑犯有機會逃過法律的制裁。

其次,前面這個故事,管仲自曝其短,明明說是南到河南,可是楚國卻在兩湖之間,聯軍一想,這樣不是理不直氣不壯,當然就無法取勝。這好比好多名嘴立委,不提供給檢察官情資,卻選擇在媒體報料,還說檢察官不公不義不肯配合,終於被陳幸妤同樣拿來回應媒體他們扁家不肯配合檢方的理由。

現在的媒體就是做了管仲的事,不尋求理性的報導,而常常自己加上很多評論,明明對方就微笑從容以對,媒體就一定要加上閃躲或者有備而來的形容詞,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是理性思考最起碼的標準,當我們的媒體還沒辦法進步到那個地步,就只能靠我們自己過濾這些無的放矢的形容詞,讓自己的理性取得思考的優勢。

我相信唯有如此,我們就越能冷靜看待這些紛紛擾擾,也就不會再去做那些造成反效果的事。重要的是無罪推定是民主制度的根本核心價值,無論他的身分是誰,都必須依法行政,依法獲得公平的審判,這樣我們才能讓民主制度更加進步。

所以只有讓我們冷靜下來,讓證據說話,讓審判理性進行,如果法有不足,制度有缺失,理性,才能讓我們看出未來必須怎麼改變,才有討論的改變空間,才能讓我們成為維護民主制度最重要的力量,而其他的情緒都只會讓結果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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