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參加了一個政府有關數位學習的獎助案規格研討會。政府打算用這個獎助案鼓勵數位學習的風潮,並且振興數位學習產業。

政府訂了一個績效指標—這個政府的網站必須由原來的三萬五千人次增加到八萬人次。而這個研討會是邀集數位學習平台系統商(數位教材管理機制)來研討,整個學習網必須整合成一套系統,還是讓各個學習機構自行擁有各自的學習平台。

當然,就管理層面來看,單一系統比較好管理;就學習者而言,當然如果單一介面,也比較好學習。

不過,如果就原有的目標來講,「鼓勵數位學習的風潮,振興數位學習產業」,採用單一平台,就造成反效果。因為單一平台的採用,等於是宣判沒有得標的平台商死刑,並且要數位內容提供業者向某個系統商靠攏。這和目前政府鼓勵金融業者合併是類似的情形。

這樣不會振興數位學習產業,而是造成壟斷。

鼓勵數位學習風潮,其實也不是由平台決定,而是由數位內容決定,內容夠好,夠符合學習者使用,才會大獲歡迎,否則緊抓著八萬人次的績效目標,只是讓得標業者造「假帳」而已。

這些過程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只是沒有把相關類似的東西合併來思考。

我們倡議超越藍綠、統獨,思考的就是:如果我們是主張民主制度,兩方的主張本來就沒有罪惡可言,因為那是民主程序最後的決定。我們的主張應該是放在落實民主制度上,留待時間與人民最後的決定。

但是有些朋友卻是以是否中立,甚至要求藍綠各打50大板的指標,來衡量我們家族是否是真正落實超越藍綠的主張。無論討論的事情是否符合民主制度的規範,都必須把藍綠一起拖下水評論一番。甚至貶藍,就不能寬待綠;修理綠,就不能放過藍。這樣一來,是非正義公理又置於何地呢?

這次馬主席的事情也是一樣,承認民主程序,就算承認台獨是一種選項又何妨?本來民主制度就不是用控制能掌握的,只能運用主張和說服,來讓大家相信自己的作法,並且獲得支持。

國民黨主張終極統一,又何妨?這就是他們的主張。怎麼和叛國扯上關係呢?我也不會視主張獨立的朋友們就是犯罪行為是一樣的觀念。

唯有思想先除罪化,我們才不會被某種見識所束縛。也唯有視野不被束縛,我們才不會訂出違背目標的績效指標,也不會被原本立意良好的績效指標定義牽著鼻子走,最後還是離想要達成的目標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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