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是管什麼呢?人事時地物...都是管理的項目。通常我們都是透過規定(法律制度)來加以管理,當然我們也可以用命令加以管理,不過,如果朝夕令改,就算是專制國家,也會讓人民無所適從。(以公司來說,就會留不住人才。)

不過,管理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權力所能及的範圍,才能稱得上管理。如果管不到,只是徒具形式的設立典章制度,那麼只會變成笑話,甚至讓人民或成員把規定視為裝飾品而加以踐踏,那麼權威就無法豎立,信賴也不復存在,整個國家或團體裡面,大家都會各懷鬼胎,各行其是。就算勉強不出亂子,當權者也很難有所作為。

所以我們談信賴的社會,必定從言必行,行必果開始,而這個開始就必須從檢討法律制度是否切實可行開始。如果有無法實行的法律,或者有法無罰,或者處罰與行為並不對秤(罰太輕或太重,這有關社會期待),還是無法可管,那麼我們都得實事求是的加以檢討改變。這樣才能豎立法律制度的威信,才能重喚大家對於政府與公權力的信心。

今天總統先生談兩岸關係,用管理的角度來談,實在很不恰當。因為無論會計師認證制度(牽扯到上市上櫃的公開制度),還是對於公司背信的處罰,或者資金異常轉移、內線交易、浮濫發行股票、債卷,我們都只能針對我們這方,而且守法的公司行號來處罰。

沒有對岸的配合,沒有引渡的方式,我們只是癡人說夢的自我想像。尤其如果還牽扯到第三地掛牌的方式,那麼我們還在全球化的世界當中自我矮化設限,甚至引起國際糾紛。

這次淡江大學退學的馬來西亞僑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只因為我們不承認廣州暨南大學的學歷,無視馬來西亞政府已經承認這項學歷,就只能依據「台灣觀點」,加以退學。這樣一來,我們連國際化的路子都自我斬斷。

兩岸關係,還是必須以談判的方式獲得對岸的配合,才有可能採取管理的方式。所以片面說開放三通或者設立管理機制,其實都是管不到,卻是自我設限。

尤其是那些自以為可以用片面開放(跳過談判)作管理的觀點,我們只要問一個問題:如果現在非法,又不用繳稅,幹麻要讓政府管,不僅限制,還要繳稅?

不要認為企業非得在台總部不可,韓國、新加坡、香港開出來的上市上櫃條件,可是比我們優渥多了。

總統說的沒錯,「不是鎖國,但也不是鎖在中國」,但是全球化、正常化,卻非得和對岸坐下來談不可。

只是現在對岸是否想談?是否要談?先決條件又是什麼?政府和藍營老是只講92共識(政府根本不承認有共識,泛藍相信有)。我想談判一開,中共提的應該不只是92共識了。(恐怕連統一時間表都會提出來)

我們有什麼實力可以扭轉這個局面呢?

不要忘了談判學的第一課:雙方都覺得有必要坐下來談,才有可能談判!
我們能創造什麼對岸想談的籌碼呢?這真的得花點頭腦想一想,而不是用反反覆覆的辭句來開大家玩笑,還一付這是政策改變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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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輕水清,天下平.....................藍鯨
台灣應該有另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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